如何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文字整理/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洁莹 通讯员穗医保宣
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其中备受关注的异地就医相关措施多达8条,涉及备案、结算、待遇等多个方面,力求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这些便民措施在广州也已一一落地。那么,广州参保人如何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呢?本期小贴士提供详细指引。
问1:如何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三个步骤:先备案-再就医-联网结算。
广州市参保人前往异地就医,应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如已经入院,可在出院/就医结算前补办备案手续。七种情形的备案和所需办理材料,在上一期的医保小贴士中已经有详细指引。
在就医环节,办理好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就可以在备案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了。首先选择备案所在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再选择就医类型,包括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生育四种类型;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按照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办理挂号、入院登记、缴纳押金等手续,就可以进行门诊就医/住院治疗了。
就医后,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其中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机构先行记账,异地就医参保人仅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具体流程:
参保人员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医疗机构通过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完成费用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打印结算单-参保人员核对结算单并缴纳个人承担费用-完成出院结算 。
问2:目前广州的异地就医待遇具体有哪些?
答:广州参保人异地就医待遇标准具体如下:
1.省内跨市就医:执行广东省统一的三个目录标准;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执行参保地政策。
2.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执行参保地政策。
支付比例: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生育联网结算,统筹基金和补助金的支付比例、支付限额与本市同级医疗机构一致。
2.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参保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降低10个百分点支付。
就医待遇双向享受:
为满足异地就医人员因探亲等原因,回参保所在地就医的实际需求,允许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凭承诺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应在事后履行承诺事项,否则仅能在备案地单向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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