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限价调整再遇搁浅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4-12-04 19:09  阅读量:6141   

国家发改委12月4日公告,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2月4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11月20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同时考虑11月20日未调价金额,累计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据悉,本轮调价周期内,国际原油价格呈现区间震荡走势,国内参考的原油变化率由负转正后逐渐回落。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仇晓认为,本计价周期以来,虽然地缘冲突升级支撑国际油价上涨,但是市场对供应增加仍存担忧,利空市场。因此国际原油整体呈现区间震荡走势,重心水平先涨后跌。受此影响,国内参考的原油变化率负值转正后回落。

事实上,本轮成品油零售限价调整搁浅是年内首次出现成品油限价调整连续两轮搁浅。

本轮调价搁浅后,私家车以及物流运输用油成本短期内将保持稳定,居民车用成本消费支出变化有限。

总体来看,今年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历24轮调整,呈现“九涨九跌六搁浅”。涨跌互抵后,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较去年底分别下跌130元、125元。

对于后市,仇晓认为,近期市场关注沙特减产最后的落地情况,原油价格短期或维持偏强运行的行情,但是需要关注沙特减产最后是否和市场目前期待的存在出入,警惕油价出现反复。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通知提到,基于成品油管道运输特性,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最高准许收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在不超过最高准许收入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跨省管道运输具体价格。通知还明确了供需双方协商价格的原则:一是对于其他运输方式可替代的,管道运输价格不高于替代运输方式价格;二是对于其他运输方式无法替代的,管道运输价格不高于所在地区或邻近地区铁路运输价格。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下轮调价窗口为12月18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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